新修订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———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,所有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老包装食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。为了让企业提前做好准备,日前,张家港质监局组织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有关负责人,对新修订的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进行了宣传贯彻和培训。
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好,或装入容器中,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。由于预包装食品不同于裸装食品,消费者难以识别包装内食品的详细情况,只能通过标签上的文字、图形、符号了解包装食品的原始配料、营养成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质量(品质)等级等等,从而决定是否要购买。因此,预包装食品关系着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。新修订的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对有关标签的标识内容,标准的名称,食品的名称,配料表,净含量,日期标识以及关于制造者、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标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。修订后的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使标准更有可操作性,食品标签与国际CAC标准进一步接轨,与我国产品质量法、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协调一致。
在培训中,企业负责人都认为,一个规范的食品标签,反映了标准化的水平、社会的文明和食品企业的素质。通过实施新修订的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来规范食品标签,防止了欺诈、误导,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,同时也促进企业自律,保证了市场的公平竞争。